男子朱某为图钱财,不惜吞下钢丝,伙同损友敲诈勒索餐馆店主。近日,肇庆四会法院审结了该起敲诈勒索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肇庆呢条友一直都是好吃懒做 惯用吞钢丝结伙敲诈餐馆店主!大家注意!
朱某前几年辗转来到四会大旺谋生,但为人好吃懒做。2011年7月下旬,为了快速“生财”,他和几个损友想出了一个“馊主意”。朱某事先吞下钢丝,然后和四名损友一起来到大旺的一家饭店吃饭,后以在饭菜中吃到异物导致腹痛为由,对饭店店主周某进行言语威胁,并要求周某送自己去医院检查。 经医院检查发现,朱某的腹部确有异物。朱某等人趁火打劫,逼迫周某交出5000元作为补偿,并支付医疗费1300元。事后朱某等人分得赃款600元。事后店主觉得事有蹊跷,于是报案。其余四名同伙被抓获均已被判刑,而朱某一直逃避公安机关侦查至去年12月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无视国家法律,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朱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自广州日报肇庆讯 (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卜婷、邱嘉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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