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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要白土镇东岸村村人民抱打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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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22: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肇庆市委覃卫东书记:
台鉴!
鄙人徐祥,即被国内外诸多主流媒体抬举为“中国民间维权第一人”的我要正义网总监、国际笔会独立中文笔会会员、中国反腐协会(香港)原副秘书长,现向您反映贵辖下高要白土镇部分官员为了中饱私囊而不惜将该镇东岸村群众的口粮田上千亩非法低价卖给他人办厂或私下倒卖;将集体资产形同拱手送人,最后导致人均只有0.24亩土地的数百农民不断进京和去广州****;虽然部分村干部经查实有贪污受贿之行为并以刑事处分。但至今老百姓还是拿不回价值上千万元已经流失的集体资产;至当地政府官员罗织罪名将民选并带领村民向贪官奸商们讨要公道的村组长黄敏通等二人两次抓进看守所:第一次是莫须有的****而要劳教黄一年,前几天抓捕时用的则是很值得商榷的“职务侵占”。
鄙人在接到东岸村民投诉后,和北京周律师以及助手小李赶赴肇庆、高要展开了数天的实地调查(村民的投诉材料详见附件一)。
东岸村以其村庄在一大型水塘的东面而得名,该村原工业园目前和白土镇沿朗村工业园合并为“宋隆工业园”,原东岸村改成了东岸村村民小组,目前该村民小组被镇里和村里干部私下卖掉的土地就有高达上千亩。而这些被卖掉的土地最高补偿8000元一亩,最少的一亩才1500元。其中最让村民觉得滑稽的是,2002年12月31日村干部私下将1112.7平方米土地卖给香港老板慕容荣聪20元一平方米后的连续两年里,村干部卖给黎启华和邓权明近三万平方米的土地才15元一平方米。而按照物价上涨系数,2003年和2004年的物价尤其是地价应该比2002年要高出20%以上,再说,就是卖给香港商人的那块地也才一万多元一亩。还是这个慕容荣聪在2000年前后以27万人民币的价格将村里占地5000平方米,3200平方米建筑(其中办公楼为1000余米)各种配套设施齐全的东岸村办鞋厂买了过去。当时该鞋厂的总投资就高达60万元人民币。以上这些幕后交易全 由当时的村书记兼村主任黄家荣一人说了算,更没有向群众公开过账目。
黄家荣的无法无天其实在村里鞋厂原先的出租纠纷上就已经展现得淋漓尽致:一台湾商人租赁村鞋厂两年后,私下将设备拉走并单方面终止了他和村里鞋厂的合同。而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违约者要赔偿对方20万元人民币。后来黄家荣不知道有无收取对方的20万元违约金就私自将合同和那台湾商人解除了。另外,因为东岸村民多次****举报黄家荣涉嫌贪污腐败、账目不清而导致高要市相关部门对黄展开调查发现,黄正是在和台湾商人的合作中贪污了台湾商人上交的3万元房租。
最后黄被判处1年半有期徒刑。黄被判刑,东岸村民还是不满意。原来,村民一直对其27万元私下卖掉村里当时价值六七十万元的鞋厂而涉嫌受贿一事耿耿于怀。至于那些被黄按照15元一平方米卖掉的土地,其中又有多少猫腻更不得而知了,虽然肇庆和高要两级****局出具过“一定会解决问题”的****答复,但那些看起来很让人激动的答复还只是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于是这也成为东岸村民继续数次进京****的缘故。
甚至有村民怀疑,其实除了黄家荣之外白土镇应该还有职位更高的官员参与了这些坑害百姓低价抛售集体资产涉嫌从中攫取好处的犯罪行为。否则黄家荣经手那么多村里的业务绝不可能就单单出租厂房这块有问题,其他都干净得像白纸一样。其实东岸村有问题的还不单单是这些,村里投资数十万元的东兴酒家被私卖;鱼塘高价不包给本村人反而****部们低价承包给外村人。单此一项村里每年损失数万元!
同样让村民想不通的是,村里甚至镇里卖出去的高达上千亩的土地,从来没有上报过,更没有取得土地合法转让手续。短短6年不到,东岸村目前已经由人均1亩7分地,变成了目前的0.24亩不到。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农民人均土地不能少于0.75亩!另外镇里和村里甚至高要市以前一直大力宣传的“发展工业,可以增加农民就业,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遂成了一句空话:目前低价购买了东岸村土地的那些大小老板,一是建造上厂房或者门面进行出售,而是兴办了诸多大小企业。而这些企业并没有优先使用被占地农民们到厂里去做工。一企业主一语道破天机:“外省来打工的不但年轻,而且工钱也低,我们不是慈善机构为什么要找那些没有文化体力不支的本地人?”
东岸村村民地没了,补偿又奇低,更没有参加再就业培训和参加失业保险。于是这些农民成了地地道道的三无农民(无地、无业、无保险)。
而这些三无农民们将原先贪污枉法的几个村干部告进监牢后,他们又选出了在村里具有一定威信的黄敏通做村组长。敢作敢当的黄和村代表黄建新于是带着村民多次向地方政府讨要征地补偿款。村民们表示:“1000亩地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最低标准,都要赔偿我们村民3000多万,现在我们村民考虑到历史原因而向政府讨要最低1000万的补偿款。”
北京著名律师浦志强则认为,目前农民们要补偿1000万元,其实也不算高,何况那些土地被占用时并没有得到村民们的签字同意。
当地政府对于黄敏通等人这样的“刺头”很是挠头,于是他们私下找黄做思想工作但收效甚微。黄敏通的妻子为次介绍说:“那个很倔的老黄,不但不听而且多次带头去广州和北京****,于是我们家老是接到骚扰和恐吓电话,甚至还被人当街殴打,到派出所报警多次,一直没有个结果。”
2008年12月12日,黄敏通和黄建新被高要市公安局白土派出所以解决黄敏通因为发包村里的鱼塘而被村支书黄仕清带他人打伤黄一事为由叫到了派出所。随后黄敏通被以涉嫌“职务侵占”而刑事拘留,不久高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白土镇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将正在地里干活的黄建新也进行了抓捕。
“二黄”这次被抓,是他们第二次进号子。2007年6月,正带着全村村民代表四处****的“二黄”以涉嫌****被拘留,随后被处以一年劳教。其实所谓的****就是几个老百姓在小卖店玩牌(这种现象在高要十分普遍,调查中我们甚至多次发现有身着保安服的人在士多店里打牌或玩麻将),而“二黄”的这次****甚至连****现场都没有,凭的就是几个人的口供。从劳教决定书上来看,2005年,黄敏通曾经****被拘留过,黄建新则被处以罚款。于是公安就以二人屡教不改而送往了劳教所。有熟悉公安关于劳教方面管理规定的人士认为:首先,“二黄”不属于屡教不改,一般都是拘留或处罚两次后才劳教;其次,“二黄”的第二次****更本没有现场具体****数额;最后,当时一起所谓****的共有七八名,为什么单单处理“二黄”,其他人却没有追究责任?所以,东岸村村民尤其是“二黄”的家人一直在找法律工作者复议和去相关政府部门四处****。终于,“二黄”在被劳教148天后被提前释放。
“二黄”出来后还是不改初衷地奔走在****讨要土地补偿款的路上,直到12月12日再次被刑拘。上次“二黄”的****罪名,东岸村民一直是大呼冤枉,这次“二黄”因为职务侵占出事,更是让绝大部分老百姓叫屈。原来,在“二黄”被劳教期间,“二黄”的家人找律师包括去北京和广州****而花掉六万多元钱,于是在2008年7月,经过全村531名选民中的近400名选民的签字同意,“自愿拿9万元人民币以里的村集体资金作为对‘二黄’的经济补偿”。2008年7、8月份“二黄”从村里报销了各种费用6万余元,并领取了村民用集体资金补偿他们劳教时的每天60元的补助费用,分别计近9000元。后来,因为村民举报而被判刑的原村干部们在村里的40余名亲友的举报下,高要市和白土镇成立了调查组对东岸村民小组的账目和“二黄”进行查账,最后认定在村组报销掉的8万余元费用为“二黄”职务侵占。而在调查组查账中,“二黄”已将补助给他们二人的近18000元退还给了村小组。
根据以上情况,和鄙人一起调查的周律师表示,70%以上的东岸村民签字愿意对“二黄”家的相关费用进行报销和补助是合法的,也就是“二黄”完全没有构成职务侵占(7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补助的证据详见附件二)。
但是,高要市白土镇人民政府却不这么认为,该政府在2008年12月13日向东岸村全体村民发放了一封没有政府盖章的“致东岸村民的公开信”中认定,“二黄”已经触犯了刑法271条,要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8年12月24日下午,高要市白土镇党政办公室主任谭先生为此解释说,那告知书确实是政府派人发放的,他们没有权力先判后审,他们只是让村民学点法律知识。另外,谭主任承认,东岸村那些被占的上千亩土地没向土管部门上报和得到过审批。
白土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则认为,东岸村土地被占用又没合理补偿的情况确实存在,不过政府实在不能开补偿这个口子,因为整个白土镇这么多年被占的土地已经高达成千上万亩了。
我们和村民在随后又赶到了高要市公安局****办,****办罗警官表示他们将会把投诉材料移交到相关部门去处理。
相关人士为此指出:“转来转去,相关材料还是会被转到高要公安局经侦大队去处理。这和与虎谋皮又有什么区别?看来中国的****制度已到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为建设和谐社会更为彰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及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请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东岸三无农民们和‘二黄’”遭遇的诸多步弓而为民做主!鄙人将视处理结果决定是否联合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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